此策施行之初,天下哗然,商贾有谓政府之监管甚严者,亦有地方官以官府之手伸得过长为虑者。
刑道荣见此情状,遂于金银府下令:“凡交易报备者,不得擅自扣留,须依情速放,不得妄加干涉。”
是时,刑道荣复召长老会议,商议金银秩序之全策。
会议中,有智者言:“金银之流通,宜有缓急之法,若金银府之储备过丰,市道或有阻滞。今宜定量发行,使各地之金银周转有序,以畅商贾。”
刑道荣闻之,大为善其言,乃定策:凡各地钱庄,皆有定量发行之数,不得擅自超额。
若市道需增金银,则由金银府统筹调配,使得货币周流,商贾通畅。
又设监察司,派专员巡察各地钱庄,严防滥发。
刑道荣复遣使者往来各地,察其商贾之声,探知金银之策之利弊。
诸使者还,皆言:“商贾虽初多不安,然渐知此策为稳市道之法,今信心已复,市井渐安。”
刑道荣又撰文告于天下,申明金银之策之初衷,令诸侯商贾皆知此策之意,呼吁共济难关。
其文曰:“今天下方经战乱,商路阻塞,金银之策虽有干涉,然为民生计,务使市道平稳,商贾安心。此策之意,非欲抑制商贸之利,而在于共济战后之艰,复天下之太平。诸君当同心协力,使商贾无阻,民生无虞。”
诸侯及商贾闻刑道荣之言,多有领会,市井渐趋平稳,金银价亦稳步回升。
洛阳钱庄重得其信,商路渐繁,经济复苏之象日显。
然金银之策尚未至全稳,刑道荣知此策尚需调适,深谋后续。
刑道荣之金银之策施行渐久,洛阳商路日显繁荣,然其间亦有余波未平之患。
诸侯虽逐渐领会金银之策之意,市井商贾亦稍安,然其之策初期之波动仍影响四方,使部分地区民怨沸腾。
一日,有地方使者来洛阳拜见刑道荣,言其州郡之情状:“今金银之策虽稳市道,然亦阻碍商贸。吾地民生久艰,商贾欲求利而多被监管,难以自如。地方官府不敢擅动,然亦多感无力,请丞相明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