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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帝国风云 26、中国古典民主、自由、人权的思辩

认识不到人权事业发展、演进的内在规律,脱离国情盲目去效法西方霸权国家,也去压榨、盘剥、欺负弱小国家,内部争斗不休,这是一条不折不扣的死路,也是对我们古老文明的亵渎和对人类未来光明前景的扼杀。

我们坚信:走和谐发展之路、经历阵痛、恢复和嬗变的中华传统文明,就是引领世界人类社会去摆脱野蛮、残酷“丛林法则”的希望。

但是,要和平不是放弃斗争!必须通过坚决地斗争,才能扫除阻挡在中华前进道路上、疯狂与我国为敌的一些异国丑类。只有断然把它们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古老的文明才能重振雄风、傲立于世界。

三、束缚下的自由

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留下了千古名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ive--me--death.,即不自由,毋宁死(或无自由,毋宁死)。

可为什么我们却说是“束缚下的自由”呢?

因为世间从来就没有个体的绝对自由,所谓自由都是相对的,因为人是社会的人,不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人!

无论是**制度还是民主制度,都绝对不允许有绝对的个体自由。所有的国家机器(军队、法庭、监狱、法律),正是为打击所谓自由而设立的!

自由的呼吸、歌唱、饮食、交友、交流甚至放纵**,这是人类的本性使然。但人类依旧有欺骗、讹诈、掠夺等野蛮犯罪的动物本性。绝对的自由,天堂才有!

从这种意义上说,煽动自由就是煽动无法无天、性**、犯罪、颠覆政权。

人类追求自由,是一种天性。谨慎意义上,包括可以自由劳动、自由恋爱、不受难以忍受的压迫。

在古代社会的贵族阶层之下,平民是相对自由的,他们有自己的少量土地或可以手工艺为生,没有或仅有少量人身自由的限制。奴隶是最不自由的,他们一无所有,生杀予夺隶属于奴隶主。奴隶也就成为争取自由权利的中坚力量。

传统的平民阶层受到中国古代重农抑商政策的限制,没有取得多大发展,对政治权利的追求也就没有多少发言权。

先秦时代的古中国,处于一个奴隶制与封建制度并存的社会状态。

随着劳动工具的改良、耕作技术的发展(作物种子改良、灌溉技术、农耕历法)、北方游牧部落向北方退缩,新耕地的开垦、远古气象条件变迁下对于山林、沼泽的改造,农业文明有了巨大的发展。为了让农民安心劳作,许多国家开始松动奴隶制政策,解放了一些奴隶。再加上连年的战争杀伐,土地的兼并、国家版图的变化,奴隶主和奴隶制也受到冲击,情况有了一些变化。但是,总体奴隶制、局部封建制的传统社会制度犹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