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是由张子昂和樊振带到警局的?他们的解释是我找到了他们寻求庇护?并没有提及我是自首几个字?警局里也是心照不宣?因为我涉及到命案?暂时要拘留待查?目前只是拘留?在这期间是不能放我出去的。
樊振告诉我我的拘留期是15天?如果15天后还不能找到其他直接证据的话?我就可以申请保释。
我的东西都被没收了?完全就像一个囚犯一样被关押在警局的拘留室里?负责审问我的自然是樊振他们几个?在这件事上?闫明亮和陆周更加主动?所以多数时候都是他们来问我?我坚持辨认?即便在他们拿出那些不利于我的证据的时候?我就坚持一句话----拿出我杀人的直接证据来?没有证据这些都是你们的臆想。
似乎臆想这个词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也侮辱了他们的智商?最起码他们是这样认为的?所以他们听见这个词的时候很愤怒?但是他们却不能对我进行刑讯逼供?毕竟他们还是忌惮樊振的。
我坚持不认罪?他们找不到新的证据?这样耗了三天?我也累?他们也累。其实我最不能明白的事就是为什么他们两个要针对我?而且一直认为我就是凶手。
直到第四天的时候?我忽然有了答案。
其实这是一个很无意的动作?也是一个无意的发现?在闫明亮审讯我的时候?我看见他无意间摸了下额头?然后我发现他用手无意间带起的头发边缘有一道伤口?似乎是新的。
我看见之后没有盯着看?他也没有发觉?但是我却很快就想到了那个奖杯?那个砸伤人的奖杯?他还在重复地问我之前的问题?我依旧面不改色地回答他?最后到了僵持处?我说:“我要见樊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