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小镇的人,为我们高兴,认为是石头终于修成正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但是在我眼中,是顺理成章的事。
因为,小镇总共不过百来号人,我跟他因为同是罪臣之子,我们从小一起,惺惺相惜,相互照顾,他是孤儿,我是孤女,他帮我修屋,我帮他补衣,忽然发现,我们从很早,很早开始,已经在了一起。
婚礼决定在镇上的小酒楼里举行,因为石头家太破了。
石头的家还不如我的小屋,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几个草棚,连堵像样的墙都没有。他虽然是皇族,却一天没享过皇族的命,他甚至没有自己是皇族的概念。
他是重犯之后,比我更加不自由,不能离开小镇去找活,小镇上又能有什么活?所以,他没活可干,只能在自己家里种点番薯青菜自给自足,善良的镇长大人给了他两只鸡,那两只鸡生了小鸡和鸡蛋,他才可以用鸡蛋来换取别的东西,勉强添置家用。
而他这十八年积攒的全部银子,也不过五两,还放在我这儿让我买支好看的发簪。这支发簪成了他唯一的聘礼。
镇上都是穷人,所以很少成婚时会有什么凤冠霞帔,或是像样的喜服,一般男子用红布绑头发,胸前一朵大红花,女子也是一块红头帕各自将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