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荼蘼赶在张宏图拍惊堂木之前,迅速结束话题,问向最后一个证人,“洪班头,您之前言称,从鱼汤做好到端菜上桌,其中不可能有人做手脚。不过,在鲐巴鱼入厨之前呢?”
“鱼已成鱼汤,而且在汤中是不成形的,鱼肉做成了鱼蓉丸子,所以采购来时,鱼是什么情况,自然是无从得知的。”洪班头回答得一板一眼,生怕说错什么。
然而春荼蘼却没再细问,而是回身面向堂上公座道,“大人,民女已经问清楚了。孙秀才口口声声说的人证物证俱在,竟然没有一个确实之说,如何采信于民?又如何能凭这些间接的旁证和佐证,就定方娘子之罪呢?”
“这……”张宏图彻底彻底糊涂了。在大唐,证据中之最就是犯人的口供,但方娘子摆明不召,在前证模糊并且有上官在场的情况下又不得擅自动刑,那要怎么办?
但春荼蘼没给他思考的时间,接着说道,“还有,临水楼在本县已经开张六七年之久,芙蓉鱼汤远近闻名,之前可曾出过半点错漏?民间食此鱼,偶尔还会出现中毒的情况,但临水楼从来没有,可见方娘子烹饪之用心。而出事当日,即无突发事件影响方娘子的情绪,她又怎么会失手做出毒鱼汤?又倘若她知道这鱼汤有问题,为着酒楼的名声着想,她也会立即销毁,至多当天不卖这道汤就是。她还要继续在临水楼做生意,犯不着自毁信誉。所以,这事不是出得很古怪吗?所谓反常即为妖,谁敢说其中无诈?”
“她从前小心,也不能证明这一次她没有出错。”孙秀才终于抓住机会反驳。
“那你又如何证明鱼汤有毒,确实是方娘子的过失?”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现代民事法律的原则,在大唐吃不开。但,她先设下文字陷阱,提到了“过失”二字,至少这官司能保底。
“毒死了人,人命关天!”孙秀才情急之下,果然没注意细节。
“这么多人喝了汤,为什么单赵老七死了?而且那情形,当时韩、康两位大人亲见,应属暴毙。我倒不知,一碗鱼汤有如砒霜。”春荼蘼讽刺地说,“如果鲐巴鱼有这等功效,朝廷恐怕早就禁捕禁食了吧?不然有心人从此鱼身上取毒,岂不便宜得很!”
之后,并不等孙秀才回答,她又突然走到赵家的面前,半弯下身问,“请问赵家嫂子,你家夫君是不是身子弱啊?”
赵家的没想到突然问到她,不禁一阵慌乱。本能中,她明白春荼蘼是以她夫君身子亏虚为借口,好证明被毒死是自个儿的原因,所以连忙辩白道,“回小姐,我夫君虽然瘦小,但身子一贯是结实的,连小病都很少得,左邻右舍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