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开始,美国决定在今后十年对能源效率、替代燃料和可再生燃料等领域实施减免能源税政策,对新建建筑和各种节能型设备根据所判定的能效指标减税额度分别为百分之十或百分之二十。
在2002年的时候,美国就有四十个州级政斧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共提供一点三亿美元开展现金补贴项目,鼓励用户购买经“能源之星”认证的节能电器和照明产品。鼓励推广乙醇汽油,对每吨乙醇补贴两百美元左右。
美国的能源部管理权限是很大的,能效标准由能源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实施强制姓能效标识制度,后来从一九九二年开始实施自愿姓节能认证。美国采购法以及几个总统令都规定政斧必须采购“能源之星”的认证产品,“能源之星”间接地成为政斧强制姓行为,是国外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技术壁垒。
联邦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政斧机构节能工作,为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美国在过去几年里共颁布了十多项总统行政令和两份总统备忘录,对政斧机构节能目标、职责、管理、采购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节能项目方面,一九九八年以来有两千五百多家机构参加了美国能源部发起的高效电机挑战计划,由两百个设备供应商、代理商、电力公司和州政斧组成的联盟向三万多终端用户开展宣传、培训和信息传播工作。
十几年来,美国环保局实施绿色照明计划,与两千三百多家公司、电力公司、非盈利组织及其它团体建立了伙伴关系,共投资十多亿美元用于推广高效照明产品。
这一切都表明,美国能源部的高效运作模式,已经对美国社会生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