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宗藩条约》原来是两个版本的,一个版本是君臣之约;一个版本是父子之约。
这是不一样的!
大明和安南、暹罗、老挝、真腊四藩国所签订的就是君臣之约。而朱慈烺交给察哈尔亲王阿布鼐的则是一份父子之约。
君臣和父子当然是不一样的。
在“君臣之约”中,大明作为君是要赚钱的,作为臣的安南、暹罗、老挝、真腊四国,在通过条约加入大明世界帝国这个大家庭,获得安全保证和一个大市场的同时,也要让大明帝国有利可图。
而在“父子之约”中,大明作为父国是要倒贴钱的,作为子国的察哈尔蒙古则是可以“啃老”的——哪怕是朱慈烺这样精明的帝王,也想不出要怎么从蒙古高原榨出油水?所以大明帝国在蒙古高原上的统治,必然是一桩赔钱的买卖。
作为一个世界帝国,当然不能完全掉进钱眼里面去,但是也不能敞开了赔钱。譬如蒙古本部、蒙兀斯坦(中亚大草原)、西域(指新J)、西藏这种地盘搁在17世纪,赔钱是肯定的,而如果敞开了赔,全部要直接驻扎大军,全部要流官统治,那么一年赔掉几个亿是没有问题,大明朝可没那么多的银子可以烧......
而这几块地盘,又是尽可能要加以控制的!特别是蒙兀斯坦和蒙古本部,如果不加以控制,罗刹国就有可能把熊掌伸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