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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宋末之山河动 第977章 实用主义

所以在知与行的关系上,王明阳从“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出发,反对朱熹的“先知后行”之说。其认为既然知道这个道理,就要去实行这个道理。如果只是自称为知道,而不去实行,那就不能称之为真正的知道,真正的知识是离不开实践的。

当下盛行的是理学,而赵昺弄出这么一个与理学相驳的问题来让士子们论述,那么在几位监考的大臣们看来皇帝是不是睡糊涂了,这简直就是要推翻过去已成公论的学说。可当下谁也弄不清皇帝的意图,是在考验士子们,还是在标新立异,因此也不敢多言。

而那道策论题也是让众臣觉得小皇帝太坏了,其实这道题应该说古今多有争论,没有对错。而对错皆在小皇帝心中,一旦与其想法相驳,肯定就被排出在外了。而猜对了小皇帝心思的,则无论文章再烂,也会入其法眼,不仅可以金榜夺魁,将来也是官运享通。

大家都清楚“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也”,这其实是儒者们的共同愿望。而皇帝出法例结果也几乎人所共知,张释之向文帝报告了案情,然后提出处罚意见:“依大汉朝的法律,一人犯跸,当课罚金。”汉文帝听后大怒,说:“此人惊了我的马,幸亏这马儿驯良,要是换了别的马,说不定就将我摔伤了。廷尉你竟然只判处他罚金?”

张释之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律如此规定,当依法执行。陛下如欲加重惩罚,则法不信于民也。那人犯跸之时,陛下你若将他杀了也就罢了,但现在已交到我廷尉这里,我身为廷尉,自当公正执法,若有偏差,则天下的法官都会任意轻重,那老百姓岂不是要手足无措?望陛下明察。”文帝思之良久,承认张释之是正确的。

根据史书的记载,显然法官张释之所秉持的司法理念是,一个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应由法官依法裁决,皇帝也不可干预。张释之的那一句“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也多次为后世的司法官引述,用来对抗君主徇私枉法的意图。

但宋代的学者、法官提起这起“犯跸”案例时,还是对张释之很不满意,因为张释之还说了一句“那人犯跸之时,陛下你若将他杀了也就罢了”。他们认为,作为负责司法的廷尉,实在不应该说出这种违背法理的昏话,如洪迈批评张释之此言无异是“启人主径杀人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