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香完全搞不明白,稀里糊涂跟着坐下,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坐在那里一个劲儿扒饭,而且筷子都还没有用得利索。
在明代,妾室分两种,一种是良妾,一种是贱妾。
良妾出身于良家,地位稍高一些。若被正妻虐待,父母可以告发,原则上可得朝廷支持。
英宗朝有位监察御史,纳县丞之女为妾,结果被正妻殴打。县丞直接告到刑部,说监察御史强纳良女为妾。按律当施以绞刑,遇到大赦逃脱死罪,但也因此被流放戍边。
这种案例不止一两个,但凡良妾被正妻凌辱,娘家都可以告其强纳良女为妾。主编《四书大全》、《五经大全》的永乐朝首辅胡广,其儿子胡穜(时任礼部郎中),就是因为这种事情被发配边疆的。
所以明朝中前期的京官,不会胡乱纳妾呢,麻烦事儿太多了。
首先,官员纳妾要立文书,还必须上报朝廷。而且妾室偷人,会被同僚嘲笑,会被言官弹劾,严重者还要因此丢官。若纳同僚或下属的女儿为妾,那风险就更大,轻则降职,重则流放。
这么多糟心事儿,何必正式纳妾,多几个通房丫头不香吗?
嗯,这是明代中前期的情况,中后期就彻底败坏了,便是言官都懒得弹劾。民间就更扯淡,按照规定,没有官身的平民,四十岁以后没儿子才能纳妾,可谁他妈管那么许多?
至于贱妾就更好理解了,出自贱籍,跟奴仆没啥区别,只要不被打死即可。
香香来自西域,说不好是良是贱,但肯定没资格同桌吃饭。黄峨这个举动,让王渊舒了口气,庆幸家里的醋坛子没被打翻。
“二哥,这是纳妾文约,我已经准备好了。”黄峨拿出一式两份文书说。
王渊愣了愣,愈发心虚,硬着头皮签字画押,然后又拿给香香签字。这玩意儿,还要送去朝廷报备,否则被发现了要遭弹劾,而且性质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