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驰的好心情没有维持太久,衙门外又响起了鼓声。
或许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缙云城内,或者城外附近,反正是离衙门近的地方,一旦有鸡皮蒜毛的小事,就来击鼓鸣冤,让徐驰烦不胜烦。如果缙云百姓都这样搞事,徐驰就不用睡觉了。
照例等衙差们摆好阵仗,百姓来了个七七八八之后,徐驰才升堂问案。
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争执的双方都是原告。一方是城东的大地主冯济源,告对方赖租不缴;一方是租种冯济源土地的佃户韩小初,告对方强抢民女。
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在堂上辩驳起来。
原来,韩小初租了冯老财二十亩地,碰上今年的旱灾,颗粒无收,眼看就有断粮之虞。无可奈何之下,便将大女儿韩可可拿到集市上插标开卖,原本指望卖个十多两银子用来交租和度荒年。
此事让冯济源知道了,就要韩小初将韩可可卖与他,冲抵田租。韩小初嫌价低,只抵田租的话,卖了女儿之后一家老少还是得饿死,当然死活不同意。冯济源动了怒,便指使家奴强抢。为这事,双方在集市上闹将起来,各说各的道理,一闹就闹到了县衙。
这样的事在古代是司空见惯的,都合乎情理,不存在哪个合法哪个非法。徐驰不是历史学家,自然不懂当时的法律和社会状况,一听之下,就肝火上涌,义愤填膺,猛一拍镇堂木,大怒道:
“大胆刁民韩小初,虎毒都不吃自己的儿女,你他-妈-的,为了交租,为了自己活命,竟然贩卖自己的女儿——来人呀,给老子重打三十板子!”
几个衙差似有不忍,却又不敢抗拒县太爷的命令,只好上去将韩小初摁翻在地,预备行刑。
这时,从外面人堆中冲进一个小女孩来,扑到韩小初身上,用身体护住韩小初,求饶说:“大人,别打我爹,要打就打奴家吧,是奴家自愿卖身为奴的,不关爹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