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在王小娟的脑海里就是家里死人、房子着火或者失身。然而房子好好的,若是家人有事莎莎也不会继续呆在这里,那么唯一可能的就是失身了。
难道是莎莎被人非礼了?不对呀。只有她非礼别人的份,哪有别人“非礼”她的机会呀。难道说莎莎得了不治之症?
“莎莎,到底怎么了?大姨妈和太短呢?”王小娟问道。
“真的出大事儿,我妈让我结婚。”莎莎说出“结婚”两个字,哭声又大了起来,仿佛那是两个极其罪恶的字眼,听听、说说都是错。
“结婚?”王小娟一愣。
于是莎莎抽泣着说了事情的经过。大姨妈对于太短的非常满意,为人正直,家境也不错。于是饭到一半,就起身告辞了,坐城际列车在一个小时以后就到了另一个城市,向自己的妹妹汇报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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