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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宫廷 第二百四十二章:肃氏度量衡新规

想想也是,要知道户部掌管着大魏全国的经济体制,而原先的体制,都是采用『一斤十六两』的旧规定,并且,大魏境内国民普遍也习惯了这种方式,而如今,他赵弘润突然退出『一斤十两』的新规定,暂时不说会不会遭到许多人的反对,更不妙的是,新的规定一旦流入市场,势必会造成大魏市面上的混乱。

甚至极有可能,有些黑心的商人会利用新旧两种规定来谋取不义之财,而这种事到最后,最吃亏的往往都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

想到这里,赵弘润对王甫以及周围围观的匠工们言道:“或许诸位不能理解本王为何做出这样的规定,就当是本王的任性,从今日起,我冶造局弃用原来的斤两制,而采用新的规定。……不过,正如王局丞所言,由于新规有可能导致国内市集的混乱,因此,斤两新规暂时不向六部二十四推行,仅在我冶造局投入使用。”

说着,赵弘润当即冶造局的铁匠们去打造精确的『两』、『斤』、『钧』等秤砣(砝码),要求打造一两、二两、五两、一斤、二斤、五斤、一钧、二钧、五钧等单位的铁砣,制成后妥善保管在冶造局内,作为日后的依据。

而在此之后,赵弘润便回过头来的制定『量』的标准,即容积标准。

在大魏,在『容积』的制定上,存在着一定的混乱,比如石(dan),它明明是重量单位,但是古人却又规定『10斗=1石』,石又变成容积单位了,这使得古时容积与重量的单位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混乱。

而这,正是赵弘润希望根除的。他想要一个更加明确的容积计量单位列表。

至于容积的现实衡量物,古人一直以来都选用米作为衡量标准,但是赵弘润并没有采用,他仍然习惯于采用水。毕竟用稻米或黄米作为计量容积的实物,很容易出现误差,而水则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减少误差。

当然了,这里所说的水,指的是常温下的纯水。

遵从记忆中水的密度的制定方式。赵弘润也打算将重量与容积的换算利用纯水联系起来:将可容纳一肃斤纯水的单位容积,规定为升。『注:约值0.5l。』

同时规定『1钟(釜)=10斛=100斗=1千升=1万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