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衣服算是第一次正式约会,那么可以说,他们进行得非常顺利。期间因为提到陆瑜,路小凡想起昨天发生的情况,不禁好笑。
“想到高兴的事?”计肇钧问。
“陆瑜啦。”路小凡抿了抿唇。
当时陆瑜奉命来接她时,一直在后视镜中偷瞄她,最后绷不住的问,“你怎么泡到我老板的,他很难泡啊。多少女的想下嘴,一直都没找对过地方,你怎么就一口啃到他心里的软肉了呢?”
我没泡啊,真没泡啊!路小凡当时无辜得真想喊冤。
可是,他这是什么破比喻啊。啃啊,肉啊这种形容词,用在爱情身上合适吗?
但陆瑜还没等她开口就自说自话,挥挥手道,“算了,世界真奇妙,说不定你无招胜有招。哎哟,很可能哦。这招高得很,很有境界啊。”
“我……不是这样……”路小凡试图解释。
不过陆瑜有个本事,但凡相信了什么,那两个耳朵就相当于摆设了,根本听不下去别人说什么,只努力板了脸道,“那,我跟你讲。既然大家的姓氏发音相同,五百年前多半是表亲,所以我郑重提醒你,以后记得对我老板好一点,不然我跟你没完。”
路小凡觉得陆瑜比刘春力还难沟通,干脆放弃,只很认真的答应。等和陆瑜分手后,超琢磨他的话,越觉得像是失败的前任故做潇洒时说得话,搞笑得很。
但,不会是计肇钧魅力大到男女通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