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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大宋 第197章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虽然说打仗的确不如岳飞,但是起家早,本事也算是不俗了,而且资格还老。

就是这贪财和“认贼作父”就有些让宋齐鲁忒瞧不起了。

这哥们儿手底下的兵,号称“无为自在”的“花腿军”,说白了就是领的一大批地痞流氓。

不仅对外战力不俗,对内也是“不容小觑”。

张俊除了自己贪财之外,对于手下人劫掠百姓他也是不管不问,相当于变相的“犒军”。

俊哥这一生,光强占的田产就多达一百多万亩!

每年光地租就收百十万石!

这个数量,可是相当于南宋当时最富庶的绍兴府两年的赋税收入了啊!

此外还有大量地产商铺,每年收租金也可以收个七八万贯。

有一次他儿子光给朝廷捐的十万石米,就遍布江东和两浙路的6府10县。

关键是张俊这人无底线起来,连脸都不要的好不好?

秦桧在迫害岳飞之前就开始想要搞事情。

先后撸了张俊、韩世忠和岳飞兵权。

本来秦桧开始还没打算弄死岳飞,他开始还是抱着想要收服岳飞这“小弟”的想法的。

只不过后来岳飞坚决不和他“同流合污”,再加上背后的主子—金兀术是真被岳飞这狠人打怕了啊!

要死要活的给秦桧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想办法搞死岳飞,这才有了之后的“千古奇冤”!

可是俊哥这人不一样啊!

眼力劲儿活,眼看着赵构有想法,立马自己主动上书要求上缴兵权。

回头一看秦桧势大,立马又转投秦桧的怀抱,甘心充当马前卒,这就有点无底线了。

大哥!

好赖您之前也是个领三镇节度使的封疆大吏好不好?

要不要这么没有节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