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道荣之金银之策,于洛阳及周边诸城取得显着成效,朝野上下皆称颂其功德。
然刑道荣深知,经济之复兴非一日之功,单靠金银调控亦难以完全安定天下,故须与法纪并行、兵马相辅。
遂着手改革律法,严惩贪赃枉法,约束豪强势族,以保障商贸公正。
又设新法以奖惩官吏,使地方长吏恪尽职守,杜绝剥削。
同时,刑道荣加强边防军备,整肃旧军,训练新军,严防外患,复设巡边将校,以巡查四方边界。
如此种种措施,使得洛阳及周边城市愈加繁荣安定,朝政日益稳固,民心归附。
自刑道荣重启洛阳钱庄,之策施行数载,商贸大兴,国势渐强。
然境内四方未尽平定,流寇余党依旧盘踞山林,盗匪横行于市,民不聊生。
刑道荣知此非一朝一夕之患,乃需政通人和、纲纪严明方可安邦定国。
于是决意继续清除弊政。
刑道荣初定策略,召诸谋士,议论四方民情国事。
国师言道:“虽钱庄振兴,商贾之利丰,然历年战乱,民心未稳,法制不严,盗匪横行,纲纪崩坏,此乃社会乱象,需重典整治,以重塑纲常。”
刑道荣闻言,深以为然,遂颁布新律,增设刑法条目,凡盗匪掳掠者,立斩不赦。
又设巡城御史,分驻四方,以察盗匪行踪,闻者立剿。
复令地方官吏严守职责,清查辖区,若有懈怠,严惩不贷。
诸如此类,纲纪日益森严,盗匪之风渐平,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除整肃法制外,刑道荣亦知兵马不可偏废,乃命修缮城池,巩固边防。
设立新的军制,凡民壮者,岁满十八,即需赴军中受训,以保卫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