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荣治洛阳,兵政完备,犹以经济为本。
昔“千里运金”之计奏功,道荣益知财经之重要,决图巩固扩张其金融体系,钱庄业尤焉。
钱庄,民间借贷之所也,调节货币流通,资助商贸,实为经济命脉。
然钱庄属私人所有,无统一规范,各行其是。
道荣与谋士李儒商议,拟施钱庄统一管理之制,正其秩序,增其功能。
首策,道荣颁布钱庄条例,明定钱庄需依法登记备案,缴纳保证金,接受监督与审计。
设立官方钱庄,借信誉为后盾,提供低息贷款,以吸引商人及百姓存取,增资金流动性。
是以洛阳之金融,自此得以整顿,秩序井然。
道荣视经济为大本,深知金融之于国家,犹水之于生物,缺一不可。
自是之后,商贸兴盛,钱庄业务亦日益兴隆,成为调节国家经济之关键工具。
道荣之计,不但固金融之本,亦助商业之兴,国之利益,由是而大增。
道荣与李儒再议于内堂,李儒进言曰:“钱庄乃大计,不可不慎。今虽已颁条例,统一钱庄,但仍需进一步提升其服务质量与效率,此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