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分黑心钱。
而且本王为朝廷做的还少么,长安到忻州的水泥路,全程两千五百里,
花了本王两百多万贯,不仅解决了河南道旱灾的问题,还富足了两旁的百姓。
不要跟本王说什么仁义道德,本王为大唐做的比你们多多了。
反正总之一句话。既然我们已经签订了契约,那就要按照契约办事,
本王保证不会违反大唐律法,
而且,本王的第二条路,就修长安到高句丽的路。
唐尚书,你最好现在就准备好过路费吧。
马匹一百文,大于马车的攻城车全程两百文。
以后往高句丽运送物资,如果唐尚书不想拿过路费,那就请绕行,别到时候说本王没有通知你。”
(我预判会有人认为把马周他们想的有些降智了,
但是往往现实就是如此,
某使吾等商众取钱财做一事。商众拿之与某。做之,甚欢。
次年,某继与吾等商众讨之,吾等问之,
某曰:汝等钱财之大,无妨已。
懂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