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夫们正在往城关上运送石头、滚木、礌石、铁蒺藜、金汁等等军用物资。
火山军的军卒们,抱着自己的兵器,靠在城墙上歇息。
由于关内兵力不足,所以火山军的军卒们几乎十二个时辰都在待命,即便是要休息,也只能在自己的岗位上稍微眯一会儿眼。
老杨带着杨五,身披着重甲,在城头上来回巡逻,顺便鼓舞一下士气。
老杨和火山军的军卒们亲如一家,所以每到一处,基本上都会停留下来,和军中的将士们聊一聊家长里短的。
老杨就像是一个大家长,火山军的军卒们就像是这个家庭里的成员。
他们在闲暇的时候,很乐意自家的大家长分享一下自己的趣事。
城墙上,唯有一处,老杨是不会去的。
那就是北门城门楼子那一处。
北门城门楼子,是直面辽军最猛烈攻击的一处,也是军事任务最重的一处,更是死亡率最高的一处。
守在这里的人,是老杨最倚重,最亲近的一群人。
老杨不需要和他们交代什么,也不需要鼓舞他们的士气。
他们都是杨家的府兵、家将、曲部。
就像是老杨身体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战场,对于他们来说,早就见怪不怪了。
尸山血海的,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为了家常便饭。
一个个像是地痞流氓一样,毫无形象的在北门城门楼子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
有些常年镇守在雁门关的火山军军卒们喜欢往他们这边靠,因为从这些地痞流氓一样的家伙嘴里,能听到许多的趣事。
“葛叔,您再给咱们讲讲七少爷的事儿呗?”
一个十七岁的小家伙,瘦瘦弱弱的,扛着比他自己还高的大枪,凑到了一个四仰八叉的躺在地上呼呼大睡的邋遢汉子身边,低声喊道。
邋遢汉子睁开眼,瞧了一眼十七岁的小家伙,哼哼了一声,又闭上了眼睛。
十七岁的小家伙贼兮兮的把手伸进了怀里,掏出了一块枯叶包裹,在邋遢汉子面前晃了晃。
邋遢汉子耸动了一下鼻头,猛然间坐起,伸手抢夺枯叶包裹。
“可以啊你,咱们都断粮三天了,你居然能弄到肉。”
邋遢汉子撕开了枯叶包裹,里面露出了一块烧的黑乎乎的肉块。
他也不嫌弃,抓起来就往嘴里塞。
身旁的其他的汉子们闻见味了,起身来讨要,全被他打跑了。
十七岁的小家伙憨厚的挠了挠头,笑道:“咱们兄弟在西北待了也三四年了,平日里就靠灌着黄鼠狼打牙祭。时间长了也就摸索出了一些窍门。就是咱们手艺不好,总是把肉烤糊了。”
邋遢汉子边吃边道:“数九寒天的,又被辽贼围困着,能吃一口肉就不容易。再说了,咱们都是厮杀汉,又不是读书人,不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