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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妻不二嫁:侯门嫡女 第114章

而且此事除了他慧安实在想不出还能有别个什么人能从中得到大利,或是能如此轻松就将母亲和沈峰给设计了的。显然,当年这事是内外勾结才能成事的,那么动手脚的就万不会是在府中没什么地位的人。

只是,大辉的子民是不能随便收义子的,如沈峰这种情况算是乞养,也就是没有亲属关系之间的收养。

大辉宗法律中的宗祧律中有言,弃养是不以立嗣继承宗祧为目的的,律例禁止立养子为嗣子,所谓异性不养,若收养人因义子而乱了宗法秩序是要杖打六十的。

如沈峰这种情况,虽说开了宗祠,写入了宗谱,身份上已算是沈家人,但却是不能继承凤阳侯府的家业的。

何况当年沈峰只是回京述职,并非要常住京城,好像对孙熙祥也造不成多大的影响。他就算害得沈峰被赶,在当时却也不能从中得到什么。

若说他只是为了叫母亲和祖父有愧与他,这才设计此事,那这还算是个人吗?何况当年他和母亲刚刚新婚,感情还算融洽,孙熙祥一个大男人真的就会甘心自己给自己带上一顶绿帽子?这事但凡有一星半点传出去,他还要不要脸面?

他想要赶沈峰,大可用别的法子,当年侯府之中可还养着祖父的八个美妾呢,他何不设计了沈峰和美妾私通,那样虽未必能一击而中,但起码能叫沈峰和祖父之间起了嫌隙,有了缝隙再慢慢注水,何愁有一日心墙能不崩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