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厚的经书姑娘真要抄写吗?就算把手写断也写不出来啊,不如奴婢帮着姑娘一起抄写,还能快一些。”
“我抄写的经书是要烧给我爹娘的,如果你代劳,那就显得我很没诚意,快去把经书拿来,我抄写还是非常快的。”
叶锦棠用不惯毛笔,让周聪去街上帮她买了好多笔回来,最后她选择乌丝笔。
所谓乌丝笔又名铅椠,跟现在的铅笔很像,不过不是圆柱型的,而是扁的,当下使用的人比较少,大多是画师在用。
为了方便使用,她特意让周聪帮她定制了一些铅笔模样的乌丝笔,今刚送过来,她正好试试。
叶锦棠使用乌丝笔写出来的字,比毛笔更容易控制大小,速度也会更快,看着挺多的经书真抄写起来,也费不了什么功夫。
在一旁伺候的绿珠,看着叶锦棠快速在白纸上,写出一行又一行漂亮的簪花小楷,她惊讶的瞪大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
以前她也看过温夫人写字,写起来可比叶锦棠慢多了。
绿珠不敢打扰叶锦棠抄写经书,她把烧热的汤婆子,悄悄塞到叶锦棠腿边的毯子下。
刚把汤婆子放好,一直趴在旁边睡觉的雪团,伸了个懒腰,奶声奶气的喵了一声,凑到汤婆子旁边趴好继续睡。
绿珠戳了戳雪团,示意它不要叫,别打扰叶锦棠抄写经书。
不知道何时,窗外又飘起细小的雪花。
京城的冬天是真爱下雪,隔三差五就会来一场。
叶锦棠正忙着抄写经书,只听外面传来一阵说话声。
“见过然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