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谦很喜欢。
他心甘情愿地给她做夜宵,她就在他身边打转,末了还问柳秘书怎么不在。
“你想他一直在?”
陆谦说着就笑了一下:“我们做那事儿时,也让他看着?”
明珠快要气哭了。
他真不要脸,仗着年纪大就欺负人。
闹了会儿,陆谦把小姑娘抱到流理台上,让她坐着看他包云吞。
不做家事的男人,此时却觉得跟她在一处,做着这简简单单的事情也是无比幸福,比在俱乐部玩乐、比听胡小姐唱曲儿有意思太多了。
他想起上次明珠问他为何不结婚。
他想,并不是因为忙,也不是因为身份,
而是,在她之前,他没有遇见真正想安定下来的那个人。
陆谦从前以为,他即使成家,妻子会是八面玲珑十分能干的女人,但是缘分到了,那人却跟所想差了很多很多,她甚至什么也不会。
就只会缠着他叫陆叔叔。
就只会撒娇,不高兴就不理他!
可是她这样儿的,他就是喜欢了,一点道理也没有!
陆谦很疼明珠,他不单单把她当成小妻子,还把她当成小孩子,除了偶尔在嘴上占她一些便宜,平时都是很让着她的。
吃完夜宵,她看出他很累,主动要洗碗。
陆谦不肯她沾水。
他年纪比她大上许多,自觉该在其他方面补足,他就很宠她,他觉得明珠跟他在一起,绝对不能比在霍家过得差,如果是,那就是他这个丈夫无能。
就这样,一个晚上的功夫。
明珠就把这儿当成家了。
可是她夜不归宿,总要交代,最后还是林凌帮的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