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能活着逃走的人绝不超过十个。
因为我之前帮助军师长灭了他的手下,现在又牵扯到打黑拳这事,所以成了KK园区的头号“通缉犯”。
由妙瓦底园区和克伦邦师部共同发布的“追捕令”,已经传到第四特区来了。
只要我一去街上冒头,就会被不知名的势力给掳走卖掉。
或者当场击杀。
万恶的园区,甚至还把我杀人的视频,全部打包寄给了云南边防警察。
这些信息自然也在那边上头的掌握当中,否则他也不会隔岸遥控我,并让我……
目的就是看中我和宁总他们有牵连,并且日后可以互相制衡,利用。
越是这样,我就越没办法回国。
否则将永远背负“杀人犯”和“诈骗犯”的罪名。
这些,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
我们本就是受害者,为了生存,没有对错!
为什么自救后回国,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没有情和理可讲。
想自由,那就创造可以获得自由的价值,然后去换取想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