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八点的时候,他找到了那名警官的位置,那厮正在一家小酒馆里喝酒,而好死不死的是,他正在跟大家吹嘘,自己是如何对付那些“可恶的华夏佬”。
你一心求死,我也不介意送你一程,冯君扬一扬眉头,打算等这厮离开之后再动手。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酒馆里的人对他的话题并不感兴趣,很快地,就有人用更大的嗓门岔开了话题,说的却是一支甲级足球队的事情。
原来这个酒馆,竟然是一个球迷聚集的地方,而且算是这支甲级球队的大本营之一。
冯君化身为一个北非人的模样,坐在路边喝着啤酒,有人远远地见到他,就从马路对面绕着走了。
大概到十一点的时候,有个醉鬼踉踉跄跄地走过来,还想抢冯君的酒喝,被他一拳打翻在地,在地上躺了两分钟,爬起来又走掉了,倒是让闻声出来的诸多球迷打起了口哨。
雾都的深夜里,这是常见的一幕。
那名警官终于在十点半离开了,冯君也没有跟着,只是神识锁定了就好,一直等过了十二点,才干掉手中的啤酒,踉踉跄跄地消失在雾都的夜色中。
通过一晚上的偷听,他已经大致知道了那厮的情况,确实是个白人至上主义者,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他并不掩饰这一点,甚至不止一次被人投诉,说他有种族主义的言论。
每一次被投诉,他都会很干脆地道歉,但是过不久又故态复萌,久而久之,别人都习以为常了,除了那些第一次接触他的人,别人都懒得再投诉了——没用的,就是个滚刀肉。
此人生有一子一女,不过现在已经离异,孩子判给了女方。
他住在一栋公寓楼里,冯君用神念从内部打开窗子,直接穿窗而入。
原本他是想搜魂的,但是进了房间之后,又有点犹豫,早就决定了不再轻易使用搜魂,怎么现在……越用越频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