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君自打握草之后,相貌和身材的变化不算小,但是不管怎么变,大致的轮廓是变不了的。
女孩儿前天进鸿捷会所,就是随便玩一玩,对于接待过自己的服务员,却多少也有点印象。
她心里存疑,所以这么问,冯君笑着摇摇头,“恐怕你是记错了吧?”
女孩儿盯着他看了好一阵,才若有所思地摇摇头,“我的记性没那么差,你真不记得我了?”
冯君怎么可能忘记她?虽然严格来说,他印象最深的,是那个没怎么动手的黄衫女孩儿。
那个女孩儿身高也近一米七,身着浅黄短袖衫,浅黄的及膝公主裙,长发飘飘眉目如画,美得令人沉醉,却又清丽脱俗,让人忍不住生出“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感觉。
主要看气质,说的就是那种感觉……好吧,就算不看气质,她依旧可以倾国倾城。
锦上添花的,是那份遮挡不住的青春气息。
以刘树明那广杂的食谱,都不敢对黄杉女孩儿不敬,他只是对女孩儿的同伴动手动脚,却被四女群殴了一顿。
冯君是个自视很高的人,对上那个女孩儿,也难免自惭形秽。
他心里非常清楚,这样的女孩儿,不是他所能拥有的——好吧,起码在当时,没有获得奇遇的他,没资格拥有那份美丽。
就算拥有了,也是暂时的,无法长久。
此刻对于面前女孩儿的提问,他收回那些遐想,淡淡地一笑,“抱歉,你肯定记错了,我没有见过你。”
女孩儿地看了他好一阵,才迟疑地点点头,“好吧,不管怎么说,今天是你救了我,现在……我能麻烦你件事吗?”
冯君沉吟一下,然后点头,“如果不是太复杂的事,倒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