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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荣华 第66章 提醒

林清婉心中一动,“是什么案子,与土地纠纷有关?”

卢夫人颔首,放下茶杯解释道:“江都詹氏因做官举家搬迁,他们在城南的一块地一时找不到佃户便荒废了起来,一年又一年,那地不大,却也不小,竟一时没想起来了。等他们辞官回乡时那地都荒了五六年了,哪里还存在?”

“周围四邻一点一点侵占过去,等詹氏回乡后想起来去看时一百多亩地只剩下不到三亩地了。”

林清婉小时候在农村待过,知道有人会往外开荒,将宽宽的地埂开出来耕种,这样庄稼能多种一行,甚至两行。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过线,邻里哪怕心中不满也不会说,但由此发生的争吵也不少。

林清婉小时候还见人为此打过架,祖父还被请去做过公证。

她早早的让人竖起篱条,不就是担心这种情况发生吗?

看来詹氏并没能拿回那块地,不然石慧也不会特特拿出来说,她心中一动,不由问道:“莫非詹氏相邻的地是赵家的?”

石慧挑眉,看着她点头道:“正是赵家的,当时赵捷刚在灵州打了胜仗,被皇帝嘉奖,赵氏风头正劲。”

“所以詹氏没拿回地。”林清婉想了想道:“其实按律法规定,詹氏本也拿不回地。”

大梁有律令,有主的田地不得荒废,都得纳税,于平民百姓来说,他们当然不会荒废,因为田地在名下他们就得纳税,不耕种哪来的粮食交税呢?

但官员不一样,大梁的官员是有免税田亩的,这时候就时常有人在找不到佃户和长工的情况下丢荒。

而朝廷对此也有规定,不管对方是谁,荒地丢荒超过十年便收归国有。

但还有另一规定,百姓开荒虽要征得衙门同意,但在不征得同意的情况下开荒,耕种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且按时交纳税赋的罚一成田税,开荒出来的田地归开荒者所有;耕种五年或五年以上且按时交纳税赋的则不必缴纳罚银,田地归开荒者所有。

而对于荒地的定义则是丢荒超过两年的荒地,不巧,詹氏除了这一条没符合外,其他条件都符合了,但很显然最后赵氏让詹氏所有条件都符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