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做事利索又快速,很快就将碗筷拾掇好,擦手去了薛凌的房间。
薛凌将有些凌乱的初稿递给他,简单解释几句后,他便懂了。
程天源写的字是正楷字,跟他的人一样,硬朗又好看。
薛凌瞄了一眼,高兴笑开了。
“找到一个好助手啊!”
程天源也高兴能帮上她,连忙认真抄写起来。
屋里很安静,唯有沙沙的钢笔写字声和翻书本的声音。
三个多小时过去了,程天源将所有初稿都抄好了。
他做事快,平常在供销社常常要入账写货单,即便没读书了,笔也没停过,所以写字也不慢。
“媳妇,还有吗?”
薛凌打了一个哈欠,解释:“这张我还在翻……等等。要不,你先帮我数数多少字吧?”
程天源点头,问:“你前几天翻了多少?”
薛凌揉了揉眼睛,困得又打了一个哈欠,答:“一万四千字左右。”
程天源低喃:“那还差一万六千左右。这些应该差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