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当中长相最为儒雅的卡布斯凑到他耳边轻声说道:“叫阿尔啦,你也知道她不喜欢‘皇妃’这个称呼。”
至于壮得像头牛的塔卡是三人当中最不会察言观色的。只见他用巨大的手擦拭着额头不断滴落的汗水,健壮的身子挪了几寸,细心地替她遮去阳光,“阿尔,天那么热,我们还是回旅店吧,或许明天会有消息。”
她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失落地皱起眉头,心中怅然若失。已经三年了,她找了他三年,他到底去哪儿了?
“皇……阿尔,这里人太多,又靠近王宫,我想还是先回旅店再做打算。”奥利不忍见她失落的神情,跟着附和道。
他们身后还有一个看上去十五六岁的少女,她是阿尔缇妮斯的贴身侍女丽莎,奥利向她狂眨眼睛。
丽莎看到了,点了点头,“小姐,您这样漫无目的地找下去也不是办法,已经正午了,您还没用膳呢。”
“对!对!吃了饭再说!”三个大男人如捣蒜般地点头。
阿尔缇妮斯看了看正午的烈日,炎热的气候让她毫无胃口。但她不吃,身边的这几个人总是要吃饭的,连日来的奔波,也累得他们够戗,她也有些于心不忍,只好妥协道:“回旅店吧。”
四人立刻笑逐颜开,“是!”
五人一同回到坐落在埃勃拉东城的旅店。说是旅店并不恰当,因为它的结构是用干硬的泥土搭建起来的,整体来说倒像个土窑。由于埃勃拉城地处沙漠,四季干旱,泥土里的水分都已经被蒸发殆尽了,干得比石头还硬,所以聪明的埃勃拉人用它来建造房屋,类似于蚂蚁的后宫,简单却坚固,而且用料也便宜,可谓是物美价廉的建筑材料。
他们下榻的旅店是平民区里的一个驿站,来往的商旅很多,不大的旅店里挤满了人,肤色各异的男男女女都坐在毛毡子上享用美食。由于她的身份特殊,不便和他们一样席地而坐,只好回到住宿的卧房里用午膳。
简陋的泥房里,窄小的空间,在三个高大的男人进驻后,更是狭小无比,活像是沙丁鱼罐头。他们替她铺上一张金黄色的兽皮,然后又拿出黄金餐具,摆上美食,端到她面前让她享用。
“一起吃吧,别站着,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