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里,我对爸爸说出了我的伪造的身份。/Www。QВ⑤。cOm\\
“叫我二小姐或者澄小姐都好。我们三年前见过的,在公寓里,你的女儿曾经做过我的女仆。”
我现在在明目张胆地冒充澄小姐。
——这是我来天成共同体的理由。
我手下人眼中的理由……
伯曼国全国自古都信仰莲教。自古就有一个忌讳。
就是不外借自己的衣物。
这个是双方的忌讳。
因为伯曼国的莲教派系自古相传:
人的高贵是表现在灵魂上。灵魂的高贵的象征在于**。**的身份象征体现和寄托在衣物上。
一旦外借衣物,让别人穿着自己的衣物,就意味着让那个人分享自己的一切财富和荣耀。
所以,对于伯曼人来说:外借衣物就等于是借老婆和房子的象征一样。
出借衣物,就等于出借了自己的一切。
按照伯曼国的古代律法,【平民擅自穿着王室和贵族穿过的衣物的,以大不敬罪论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