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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竟然是顶流! 第二百一十二章 晋升五星词曲人

王笙愣神,只是使用权?

他转而看向旁边的周鼎然,周鼎然双手一摊,无辜的说道:“毕竟是文抄公,能一千万买他三十一首作品的使用权,已经非常赚了。”

王笙有些沉默,因为他发觉周鼎然说的很有道理,毕竟那可是文抄公啊!

为什么六首歌能卖九百五十万?不是因为他王笙脸有多大,是因为那是文抄公的作品,魔人和天芒才愿意出这个价格来买。

自己脑子抽了,还没有正式跟文抄公签合同,就允诺把这些歌曲卖出去了?

我有什么权利处置这些歌曲?

王笙苦笑了一声,“原来如此,我还以为一千万是购买了三十一首作品的版权……”

他以前是现实题材导演,所拍摄的电影中也有很多配乐,但那几乎都是公共作品,没有版权归属的,即便有版权的,也就稍微给个两三千块钱就行了,甚至有时候连合约都不用签。

一部现实题材电影投资也就几百万,甚至上映后都收不回成本,怎么可能用得起五星词曲人的作品版权。

这下王笙算是开了窍了,他捏了捏鼻子,有些瓮声瓮气的跟法务部的人说道:“告诉文抄公老师,天芒和魔人想要他的作品版权……”

说完这句话,王笙就离开了,他刚刚如此积极是以为能够通过这六首歌来一波回血,但万万没想到是空欢喜一场。

但王笙也没有太失落,毕竟一千万买文抄公三十一首配乐和歌曲的使用权,说实话,还是挺赚的。

另一边,周继先按照儿子周鼎然的吩咐,操纵海角网的文抄公账号跟《仙剑》剧组,在海角网的签约系统中进行合约签订。

随后两天,他又接连添加了魔人和天芒公司的版权部账号,而后进行版权签订。

包括《杀破狼》在内的六首歌曲,以九百五十万的价格签订了合约。

合约规定魔人和天芒公司拥有这些歌曲的版权,但值得一提的是,文抄公作为这些作品的实际创作人,会参与到10%的商业分成。

也就是说,不管魔人和天芒拿这些歌曲参与什么样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商演甚至是作品播放分成等,文抄公都要收取10%的分成。

这一点在许多大牌词曲人中是标配,比如大神曹,商演和商演以外的收入都能拿到30%到50%。

周鼎然只拿10%属实是非常善良了。

当一共一千九百五十万的现金打入到文抄公的后台账号时,帮助儿子操作账号的周继先都看傻了。

最近他一边上班,一边帮儿子照看长安府的住宅装修。

起初,每次开着小面包车进入长安府的时候,他都会被保安亲切的拦下来查看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不然的话,周继先压根就进不去小区。

后来还是在周鼎然的建议下,周继先才拿着车牌号去物业管理处把面包车的车牌号录入蓝牙系统,除此之外,周继先也成功认证了人脸识别系统。

从那以后,京城著名豪宅“长安雅居”的大门就经常看到一个中年男子开着小面包车在小区内进进出出,在周围一众百万豪车中相当显眼。

甚至都有业主都忍不住打听询问,但长安府毕竟是高档豪宅住所,对于业主的身份信息还是有严格保密系统的。

除了个别神通广大的业主外,几乎很少有人知道周继先的真实身份。

其实周继先出入长安雅居也是有点心虚的,毕竟周围的业主动辄都是身价几千万上亿的有钱人,而他周继先,全部资产加起来都不一定有别人的一个零头。

但现在,当周继先看到儿子海角网账户里静静的躺着四千一百万元的时候,一种异样感传遍全身。

“这就是父凭子贵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