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与南宋同行内 第二百八十一章 武士的荣光

第二等级是征夷大将军。天下的实际掌权者,自称是受到身为神的天皇的委托对世俗进行统治。

第三等级是各地的大名。他们是封疆裂土的诸侯,拥有对自己领土的几乎全部权力,自行进行税收甚至征兵。

第四等级是大大小小的武士。他们在幕府或者大名手下是拿工资的专业军人,也属于统治阶级。

即使是他们的主家灭亡,成了浪人或者叫野武士,身份也是凌驾于一般平民之上的。

第五等级是僧侣。他们在幕府时代曾经强大到自成一方诸侯,与武士分庭抗礼。

以上五个等级的人为统治阶级,对以下的阶级有生杀予夺的权力。

第六等级是商人。商人在幕府时期的位置非常尴尬,他们富可敌国,但是没有相应的政治地位。

一个破落的武士可以要求豪商给他下跪,如果不跪可以合法地把他斩杀。

所以商人总是倾向于向大名捐钱换来一个武士身份。

第七等级是艺人。这又一个尴尬的身份团体,包括连歌师、茶人、画家等。

他们代表艺术,附庸风雅的武士阶层经常礼遇他们表示自己有文化,但是事实上他们的政治地位又极低。

第八等级是农民、手工业者。这些劳动阶层,地位很低,被限制在自己所属的村子或者町,终身不能离开。接受武士、商人的多层盘剥,还要接受僧侣的忽悠,骗钱骗物。其生活的悲惨远超想象。

甚至武士大人出游,寄宿平民家,平民必须全家露宿让出房子并且毫无怨言地提供家族的女性侍奉,否则武士就可以合法地斩杀平民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