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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宋同行内 第一百四十三章 送大宋回回炮

御前火绳枪营指挥使法可笑了一下说:“某听闻有官员建议去找矿------”

“可以啊。与我分成就可以了,硫磺又不是你们的禁榷物。”

大宋规定了十种货物为禁榷物,即玳瑁、象牙、犀角、宾铁、皮子、珊瑚、玛瑙、乳香、紫矿、黄铜,全部由市舶机构收购。

御前火绳枪营指挥使法可心里想了想,分成于你?怕不会这样简单吧------但是他又不说了。

这一次回来,张国安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想把回回炮拿出来给大宋。

襄樊城之战,大宋主要输在了回回炮这个武器上。

在后来的《元史》中有记载:“十年,从国兵攻襄阳未下,亦思马因相地势。置炮于城东南隅,重一百五十斤,机发,声震天地。所击无不摧陷,入地七尺。宋安抚吕文焕惧,以城降。”

张国安先前看过所谓的回回炮图纸,不过就是一个大型的平衡配重抛石器罢了,而且这种抛石机不过是在古代抛石机的基础上改良、改进、创新,使它变得更加先进。威力更加巨大。

但是对数学和物理都不发达的大宋来说,此物算是这个时空的超级武器。

如果历史不改变,在1274年,最关键的一年里,鞑靼大军渡江,宋兵陈于江南岸,拥舟师迎战。

亦思马因之子布伯于北岸竖回回炮击之,宋舟全部沉没。

所以,张国安在没有完全解决火炮的问题时,先把这个给大宋。

此物能发射一百五十公斤圆石,飞行距离为四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