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快穿之炮灰不哭 33.我的朋友都死了(2)

身为一名人民警察的自尊让我果断摇头拒绝:“保密协议?我们是警察,不是私家侦探,如果要保密,你们大可以去请私家侦探。”

那个疑似律师的男人扶了扶金丝边眼镜,不紧不慢道:“我的当事人的确是这么打算的,可惜,这是刑事案件。”

我哭笑不得:“所以,如果我们不签,你就不打算让我们进入现场了,对吧?”

“怎么会?配合警察办案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是,在履行义务之前,我们得先明确一下责任。”那人答得理直气壮,“大家都知道,赵昊先生是辉煌娱乐的总裁,他是个公众人物,他的个人形象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同时也是整个公司的事。要是因为这次的消息传出去影响到公司的声誉,结果由你们负责吗?”

他说着,仿佛哆啦A梦般又从不知道哪里掏出了一份文件,“不签保密协议可以,那就把这份文件签了。”

这是一份承诺书,承诺一旦因为消息泄露导致辉煌娱乐亏损,警方将全权承担责任。

……

我勒个去这还不如刚刚的保密协议呢我当时就暴躁了,这帮可恶的资本家,到底把我们圣神的人民警察当什么了?

我想转身离开,然而律师那如临大敌的表情却成功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之所以选择警察这个职业,就是因为旺盛的好奇心和对推理小说的热爱,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够遇到一桩如推理小说剧情一般情节曲折,跌宕起伏的大案。看律师那郑重其事的表情,这次的案件绝对不简单。

考虑到替当事人保守秘密也不算太过分的要求,又望了望一旁虎视眈眈的李局,我最终还是乖乖在那份保密协议上签了字。

然后,便撒丫子狂奔进了现场,脑中兴致勃勃猜测起了案发现场的情景。待到进门,看到接警的片警脸上那古怪的表情,我心中的好奇越发浓烈了,心脏甚至不争气地咚咚狂跳了起来。

然而,等勘探过现场,我却失望了。这怎么看都只是一起普通的入室伤害案。

现场应该曾发生过一番打斗,地板上有挣扎过的痕迹,根据散落满地的杂物判断,歹徒应当是从房间里直接把被害人拖出来的。墙壁上有染血的手指印,从房间到客厅的过道里有点滴状血迹,但血量不多,客厅却有一滩血,目测血量应该在400CC左右,如果有致命一击,这一击应该就发生在客厅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