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少爷,这是十万两银票,请您查点。”说着话,黑衣卫双手捧着银票恭敬的递到江龙面前。
江龙伸手接过放到床边,想了想,又拿起一半递过去,开口说道:“我想要挖河垦田,必须招募大批民壮,因为要管饭所以对于粮食的需求非常大,你拿去五万两银票全部买粮食然后送到这里来。”
“是。”黑衣卫没有犹豫,应声接过银票。
“尽理压低价格,我这里的银子还是有些紧缺,但是不能以次充好,如果有霉烂的粮食,我唯你是问!”
“小的明白。”
“要抓紧来办。”
“是!”
第二天,江龙等人再次出城,继续手头上的工作。
提前把河道的路线画好,江龙才能腾出手来,做其它事情。
到了中午时分,来到浑河岸边,荼都从马背上拿下今天带来的食盒,把饭菜摆好。
有酒有肉,荼都与冈蒂巴克才算是吃饱了肚子。
用浑河河水洗净碗筷,正要继续工作,江龙的眼睛突然一亮。
因为在不远处,有一群野马来到岸边饮水。
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个又一个野马群,这些马都是无主之物有本事抓到就算是你的。
不过野马脾性暴烈,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只有有经验的老手才能偶尔抓到三五匹拉回家。
野马跑的很快,极具攻击性,不要以为马是吃草的,就不会咬人。
而且野马群如果受惊,会认准一个方向狂奔,如果你正巧站在马群的奔跑的前方,那么恭敬你,你中了粉身碎骨大奖。
马群跑过,你已经被踩踏成一滩肉泥。
要知道就算是生活在草原上的野狼,也经易不敢招惹野马群。
野马群一般都有马王,是头领,马王是不惧怕野狼的,敢于直面与野狼争锋硬撼。
野狼一般也追不上野马,只有遇到衰老的老马,又或者是生病的,跟不上马群的步伐,才会丧命在野狼嘴中。
江龙多少知道一些,但仍然眼热。
这是一个不大的野马群,约有一千两匹。
若是能全部抓到,可绝对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