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真是一对狗男女,天作之合。
月惊华在旁听着两人伎俩,心里替“月惊华”不值。
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没大脑,烈丝丝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论起无耻,那个纨绔大公爵又怎能及得上法枭衣的万分之一。
月年其人,虽说纨绔了些,可也是个乐善好施的性子,他的所作所为,看似荒诞,但却实实在在帮了法枭衣一个大忙。
十年前,龙战国的血樱公爵府名声赫赫,富可敌国。有了公爵府做倚靠,商国之内,就算是当时的少年太子法枭云,也不敢妄动了法枭衣。
法枭衣看似背上了一门心不甘情不愿的婚事,可又何尝不是得了一张保命符?
十年前,不过是一介黄口小儿的法枭衣就懂得了这个道理,十年后,风水轮流转,公爵府没落,月惊华毁容功废,他却抱着另外一个女子,情话依依。
晴日送伞,雨天收伞,人性凉薄亦不过如此。
法枭衣选上了烈丝丝,不外乎是因为她出身显赫,相貌又与他匹配,但若是有一天烈丝丝成了第二个“月惊华”。
心中的疼痛,一点点在消失,那个“月惊华”在这世上最后的一点留恋,也已经被扼杀了。
法枭衣和烈丝丝一番情话后,又温存了片刻,这才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