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循环往复。
大唐有两个人是专门替李世民处理各种腌臜之事的,一个是程咬金,一个是尉迟恭。
而这两人之中,尉迟恭的脑子只有一根筋,做事专靠蛮力,喜欢以杀止杀。
程咬金则是被世人戏称为混世魔王。
混世与魔王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很好的诠释了程咬金这个人的性格。
高智商,高情商,粗中有细,细嗅蔷薇,混不吝只是他的处事态度,却不代表他做什么事情都是混不吝的。
比起尉迟恭的简单粗暴,程咬金杀人就要具有艺术性得多。
比如,他在折磨李钦的同时,还能保证自己的袖子不沾到一丁点水。
李让说要溺死李钦,他便将这个溺字贯彻到底。
他总能拿捏好分寸,总能在李钦窒息的前一秒给予他喘息的时间。
于是,李钦的肚子肉眼可见的大了起来。
一炷香的时间悄然而过,天际的晚霞由黄映红之时,李钦死了。
不是被水淹死的,而是被水胀死的。
他的肚子鼓胀,眼睛瞪得老大。
将李钦的尸体随手丢到沙滩上,程咬金忍不住暗骂了一句晦气。
几个士卒将李钦的尸体拖到了以巨石切成的河坝
这也是李让的主意。
大河,是华夏民族的母亲河,李钦不配葬在黄河,他的心肝脾肺肾又脏又烂,会污染了大河水。
既然他喜欢掘开黄河,那就用他的尸体铸成河坝,永生永世阻拦大河河水泛滥。
亲眼看着李钦的尸体被两个士卒塞进石缝里,又用巨石合上,李让愉快的转身朝翻身上马,打马朝着渭州狂奔而去。
李钦没了,李氏也没了。
但李让的报复计划才刚刚开始。
世家门阀这种东西,李让不认为有什么存在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