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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霸九天——大宋女主(中卷) 第40章

因寇准不再坚持,两方使臣奔走多日,和议终于初步达成。真宗有旨,虽然是有汉唐前例,和亲亦是国耻,因此必须“一不割地,二不和亲”。

辽人放弃关南之地的要求,但是辽国穷困,要宋国每年都付给金帛支援,称之为岁币。

毕士安叫三司使丁谓算出,一旦宋辽和议达成,除却省下军费以外,每年光是宋辽边境中榷场贸易中就可得一百五十万贯。和议达成,这每年榷场收入,算是额外所得,正可用来支付给辽人的岁币。

毕士安在上报时,以决不可动用现有的收入,请真宗按最保守估计为每年榷场收入所能得到的一百万贯作为谈判底线。

真宗将这个数字亮给曹利用,曹利用领旨后出了宫帐,寇准已经早候着他了。临行前,寇准对曹利用道:“皇上虽有敕旨给你一百万贯和议,但是你听着,若是答应的数字若超过三十万,我便以皇上所赐的御剑先斩了你,再向皇上请罪。”

曹利用心中一凌,道:“寇公放心,曹利用必不负使命!”

宋真宗景德元年,即公元1004年12月,宋辽和议达成,史称“澶渊之盟”,主要内容如下:

辽兵北撤,退出所占的十几个城池。宋国每年输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给辽国,“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双方交换誓书,彼此以平等的地位相待,并且约同“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守存,淘濠完葺,一切如常,即不得创筑城隍开拔河道”。这条约也永久有效,所以共同声明“质于天地神祗,告于宗庙社稷,子孙共守,传之无穷。有渝此盟,不克享国,昭昭天鉴,当共殛之”。书中两方都称宋皇为“大宋皇帝”,辽主耶律隆绪则为“大契丹皇帝”,不称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