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现代社会,很多人的行事标准往往围绕着金钱为一个中心点在打转,即便是纪委干部,也有可能在金钱面前失去最基本的做人准则,私自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事情也偶见报端。
1998年9月15日,广东清远市阳山县纪委收到清远市纪委信啊访室转来的两封分别署名“阳山县人发武装起义游击队员黄绸”和“阳山县小江镇一群老师”的检举、揭发钱建威在小江镇任职期间侵吞扶贫款和造假支付小江中心25万元发啊票问题的举报信。
纪检干部禤天生违反国家保密法规,将举报信内容透露给钱建威,结果导致同月29日钱建威指使他人雇凶将举报人黄绸殴打成重伤,造成7级残疾。
事后,禤天生因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依法逮捕,近日阳山中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禤天生有期徒刑二年。而此前,钱建威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尽管这件事到最后终于有了公正的判决,但是对于举报人黄绸来说,7级残疾已经造成,一生的命运将会因为此次举报事件而改变,又有谁来为被举报人受到的伤害负责。
所以说,不到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想要通过写举报信的方式让自己获得公平待遇的想法,有时候其实只能算是下下策之选,那就是举报了别人,也把自己放到了枪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