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锦亭之外,绣湖之边——李维推着凡妮莎的轮椅缓缓而行。老实说现在忽然之间感觉凡妮莎没那么可怜了——
“手和脚什么的,身外之物。你又不是没经历过,难道你不这么想么?”凡妮莎公开表示过这样的话。不知怎地,她此刻又说出了同样的话:“刚刚你推着轮椅的时候我那只机械脚结结实实的撞在了那可石头上——你看,我这不是不疼么?”
“……呃。啊哈哈哈,在意细节的都是傻瓜——真是的,爱玩玩不玩滚,我这么日理万机还要每天推着你出来玩。”李维打了个哈哈,毫不客气的和凡妮莎之间进行着亲切的交流。
“你个死没良心的王八蛋!——听着,菲迪亚兄弟会稀里糊涂的就被你搞的连个后续都没有。当时我要是死了都没脸去见我老爹,怎么说?把祖宗基业拱手送给了连婚都没结的男人,彻彻底底的为人嫁衣——男神就算再怎么好我也没到那个地步吧?”凡妮莎好好的人最近似乎是学会了抽烟,据说是当初死守李维格勒(原哨兵岭)的时候染上的恶习。李维是真心没想到对方隐藏的这么深——
原来以为挺可爱的小女孩,原来是这么帅气的靓丽女流氓啊。右肩上很是匪气的纹着奇怪的纹身,也不知道是什么图案的黑色花纹。黑色的头发扎上了马尾,最近是彻底学坏了——原来看上去还是小女孩的女匪首,此间顿时化作大流氓。
不好意思,补充一点:漂亮的几乎帅气的大女流氓
怎么说呢,不愧是经历了死亡的女孩,比起原来颠沛流离积累的那些怨念气息比起来。现在,已经能够豁达的看待一切了。
似乎革命已经成功,同志不需努力了。当然,更有可能的是因为在当初为期整整一个月的李维格勒保卫战中,她必须身先士卒亲冒箭矢,为了不太显眼——她一身火红色的常用装备,已经变成了黑色。当然了,热裤和背心还是常用装备,基本上也算是前卫潮流了。
“再说了,你也配叫男神?——你身边的血精灵男和暗夜男那个不比你帅气?当然了,血精灵男有些娘炮。”凡妮莎有些笨拙的从怀里掏出了地精卷烟和打火机,有些笨拙的使用着:“啧……唯一不好用的时候就是现在,连打个火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