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把自己穿的厚厚的,像只企鹅一样,慢悠悠的从仙器里面出来,正好宋国栋已经生好了火在烤肉了,野味就是他随手打到的一只野鸡,在雪地里面,这东西笨的要死,根本就不费什么力气,很多时候,在这种天气的山里,守株待兔也不是什么故事。
鸡肚子里面装上他们秋天晾晒的一些干物,像是蘑菇,土豆之类的,油脂浸透到里面,又变的蓬松起来,吃到嘴里,别提有多好吃了。
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宋国栋用大灶给她做过,可是那个味道和现在比起来,好像一下子就是赝品和真品的比照了,纯天然的东西,味道就是好。
她在他准备好的小木墩上面落座,眼巴巴的盯着火上的野鸡,有一搭没一搭的问道:“你要带我去哪啊,是去打猎吗?”可是他们家的野味已经有不少了,之前他没事的时候也会到山上去溜达一圈,野鸡兔子什么的,每次都会拎回来一两只,再加上之前的野猪,一时半会的根本就吃不完,所以她觉得根本就没必要出来特意出来打猎,可是这人这么痛快的带她出来,难倒就只是在山里面走一圈就算了。
作为死乞白赖的非要出来的一员,觉得要是真的那样的话,还不如趁着他不在,自己上山走一圈呢。
“带你去个有意思的地方。”不吓到就行,宋国栋似乎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安全问题,被惹急了的女人,在某些时候是很可怕的。
青烟点点头,没有再追问,反正这个人也不会把自己卖了,那就随意吧,现在的重中之重还是关注在火上面的野鸡,吃饱了才有力气干活啊。
鸡烤好了,他先在鸡脯肉的位置,用刀子割下了一片,递给她。
青烟接过来,吃的美滋滋的,不说别的,一整只鸡里面,她就觉得鸡胸脯的最好吃了,但是大部分人都不爱吃这个位置,别人觉得她是不会享受,她到觉得别人都在浪费,肉最多的地方都不喜欢,骨头多的倒是很受欢迎。
一只鸡,两个人吃的饱饱的,大部分都是宋国栋吃了,她主要是吃了鸡肚子里面的菜,香喷喷的,即使在充满寒气的山上,也觉得幸福百倍。
吃过了之后,两个人又开始上路,青烟一直跟在他的身后,深山中,因为渺无人烟,厚厚的雪层差不多覆盖到小腿的位置,要不是有灵气,这样的地方,一般人绝对不敢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