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栖行正欲驾马,听到傅芷璇正要离去,季文明立即丢开了荷香,翻身狼狈地中马车里跳了下来,挥手叫住傅芷璇:“阿璇,救我,救我,一日夫妻百日恩,看在我们过去的情分上,给我请一个大夫吧,求求你了,我的手受伤了。”
傅芷璇扭头瞥了一眼他手背上那道不过食指长的伤口,甚是无语,就这点伤口也用得着呼爹叫娘,季文明何时变成了这样的孬种。
陆栖行看着伤口发黑,还有往四周扩散的趋势,瞬间明了,戾气从黑瞳中一闪而逝:“他的伤口上沾了毒,棘手的是毒不是伤!”
听到他的声音,季文明似乎才注意到陆栖行一样,抬起头打量着他,眼底隐隐藏着敌意:“莫非你就是苗铮?”
听到他的话,后面跟随的闻方哈哈笑了出来:“得了,季将军,你眼瘸不打紧,先把你的伤处理一下吧,不想死,听我的,赶紧把胳膊砍了。正好,你的老丈人缺了右腿,你少了右手,还能去给他作伴,砍头的时候,你们俩跪在一起也是一道有趣的风景线!”
这话似是笃定了他活不了,季文明眯起眼,目光在为首的陆栖行身上打转,看了好半晌,终于把他跟脑海里的一人对上了号:“摄政王?”
不可能,不可能,堂堂摄政王要什么样的如花美人没有,怎么会跟傅芷璇这个刁钻的女人在一块儿,还那么亲密,一定是他看错了。
季文明不停地摇头,在心里说服自己。他只见过陆栖行一次,就是在回京后的第一次朝会上,当时一上朝他就被训诫了一顿,只顾着磕头认错了,也没好好看人,因而对陆栖行的长相也没看清楚。现在一想这人不过是跟陆栖行长得像罢了,普天之下,人有相似,物有雷同,再正常不过,一定是他自己吓自己。
但下一刻,闻方就戳破了他的幻想。
“王爷,这家伙中的毒好像挺霸道的,不处理,要不了一刻钟,毒性蔓延到四肢,就是大罗神仙下凡也救不了他了。咱们还要不要管他?”
陆栖行阴冷的目光在季文明身上打转了一周:“你不是想看翁婿同上刑场的好戏吗?砍了他的右臂,找人给他包扎好伤口,别让他死了,送去给钱世坤作伴,择日行刑!”
季文明听到这话,立即不顾一切地爬了起来想要逃走。但闻方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骑马飞奔过去,腰一弯,弯刀飞过,在空中带出一条长长的血珠。
季文明发出一声惨叫,栽倒在地,正好坐在他的断臂上,染血的手臂从他的屁股后露出一截,季文明目光一斜就瞧了个正着,吓得差点晕了过去。
不等他反应过来,几个士兵拥了上来,飞快地给他上了一层药,又用白布条给他绑好了伤口。
“行了,药精贵着呢,少撒点,吊着一口气,别让他失血过多而死就行。”闻方瞧了一眼陆栖行的脸色,知道他不待见季文明,便故意让人折腾季文明。
那士兵得了他的命令,下手又重又快,几下就把季文明的手臂给包成了粽子,然后拖着季文明就走。
他们的动作粗暴又直接,而且经常故意擦过断臂处,差点把季文明痛晕过去。
季文明呼痛一声,被人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拖走。他痛得麻木了,在被架上囚车前,忍不住又回头看了坐在马背上,被陆栖行把头按进怀里小心呵护的傅芷璇,痛意夹杂着说不出的愤怒和羞耻涌上心头,这个他弃之如敝帚的女人何德何能竟能攀上当朝唯一一位王爷,当今圣上的亲叔叔。
难道真是自己错把珍珠当鱼目?可是就凭她的中人之姿,还有那又臭又硬又倔的脾气和低贱卑微的出身?季文明有难以置信,有不解,但更多是怅然若失和对未来的恐惧,早知如此,他就对傅芷璇好点,不,早知如今,他应该一开始就把傅芷璇送到王府上去,这样一来,自己也不用丢官跑回安顺,更不会上了钱世坤的贼船,并因此沦为阶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