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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金大中华 【040】 陶德协议 上

代管部门(代理州府)建在离港口5公里的山岩下,办事的人员不是很多,这当口,除了一个守门的,就再没有见到其它人走动。

守门的美国人听了龙灏等人的来意,睁大了惊讶的眼睛:要知道,从美国政府设立了这个代管部门后,从来就没有人来购买过所谓的‘矿产开发权’!

矿产开发权,这里交待一下,是9世纪0年代,美国政府为了开发阿拉斯加,发布的许多虚假传闻所遗留下的产物。

当时美国政府宣称阿拉斯加有大金矿,会成为第二个淘金热的高峰,着实吸引了世界各地许多冒险家前来,不过快十年过去了,阿拉斯加除了沿海还有一些小金窝子外,其余的地方从来没有发现过像样的矿场,于是‘矿产开发权’也就成了有名无实的东西,无人问津!

矿产开发权,顾名思义,就是指开发阿拉斯加土地上矿产的权利,是需要用美元来购买的。

目前来讲,在阿拉斯加开矿有两个途径,一是购买一片土地的‘矿产开发权’(按年限),一次性缴纳一笔钱,任你挖个够,挖出来的都归你!

另外一个则是带着铲子去挖,挖出来的矿产,要按照比例给美国缴纳税费,而没挖到,自然是半分钱都不用交。

现在的阿拉斯加,都是冒险者带着勘矿工具、挖矿设备碰运气去找矿源,一旦找到了,也就象征性地给美国政府交点钱,按比例交?那是不可能的!

都是些小金窝子,成本差点都赚不回来,谁还会老老实实地交税?

而美国政府也晓得这个情况,反正阿拉斯加是从北极熊那里‘白捡’的,这些冒险者也是在间接地为他们开发阿拉斯加,于是政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自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