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还没到晚上,枪托已经进了十五次厨房,还特意去外面采购了一次食材。陆逊完全凌乱,见到胖子扶墙而来就喃喃自语,猪来了猪来了……小家伙自然不会变成寓言里的悲剧小主角,胖子就算是狼也是se狼,虽然吃东西的姿势越来越不雅,左右开弓还嫌不够,嘴巴甚至直接往盘子里凑,跟拱白菜的野猪无异,可每次吃完总不会忘记对枪托很郑重的说声谢谢。
所以枪托很是愉快,陆逊虽然不爽,可小家伙骨子里竟然有股君子之风,绝不食言而肥,到了第三天晚上,枪托一次xing端出十二道大菜时,胖子随口说了一句要不你来吃点?
小家伙犹疑片刻,咬咬牙也爬上了桌子,率先扒了三只最爱的鸡腿在碗里。
胖子并不介意,笑笑后继续狼吞虎咽,陆逊已经十岁,却比正常的十岁小孩高出一截,他老爹安排一个厨师保镖跟着他,一定有他的理由。何况有人抢,才吃得香,贫民窟出身的胖子很清楚这个道理。
很显然,手速越来越快的小家伙刚刚才懂。
一旁点燃了一根烟慢慢抽着的枪托随手推开了一扇窗,眼前两师兄弟终于同桌吃饭的情景很让他欣慰,尤其是吃自己亲手做的东西。这个胖子身上似乎有种奇特的吸引力,能让周围的人都情不自禁以他为核心聚拢,即便脸上再鄙夷嘲讽,心底感受到的却截然相反。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让枪托不禁想起了初次见到陆伯言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