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万里迢迢赶来的中年男子,带着一身酒气进入南苑国京城后,如鱼得水,终日在街边酒铺酗酒,浑浑噩噩,最后以至于不得不将佩剑押在了酒铺,五两银子,那还是掌柜妇人看他一身腱子肉的份上,可以趁着他睡着了,偷摸几把,不然最多三两银子顶天了。
牯牛山顶,一位身材如稚童、面容纯真的人物,每天闲来无事,就细细打磨一把玉竹折扇,而负责山脚下那八百御林军的南苑国武将,见到此人后,却要毕恭毕敬尊称一声俞老真人。
太子府第,一位多年来担任掌勺厨子的佝偻老人,对着一大缸时候未到的腌菜,揭了盖子,酸味扑鼻,嘴上呢喃着多事之秋,多事之秋。
但是无疑以今夜白河寺入庙不烧香的三人,分量最重。
跟那女子和簪花郎周仕关系不大,因为老人姓丁,八十年来,在天下第一人的位置上屹立不动,杀人只凭个人喜好和心情,江湖名宿也杀,帝王将相也杀,罄竹难书的武林恶人也杀,路边的老幼妇孺也杀,后来将教主之位传给了被自己杀到只剩一人的唯一弟子,从此消失。
但是在他离开江湖后的二十年一次评选,依旧是毫无悬念的第一人,
有个听上去很可笑的江湖传闻,说是专职收集江湖秘闻、评点宗师高低的敬仰楼,先后两任楼主,至交好友都曾好奇询问,为何不撤掉那个生死不知的丁魔头,两人都说过同样一句话:万一他没死,我就死了。
此刻大殿之中,女子笑问道:“你爹只要樊仙子这么一个美人儿,明面上却是出力最大,如此兴师动众,当真不觉得亏了?”
周仕苦笑道:“我爹什么脾性,你还不清楚?说好听点,是爱美人不爱江山,说难听点,就是见色忘命,如果不是种秋就住在南苑国皇宫旁边,他都能进宫去抢那位周皇后。”
女子伸手揉着脸颊,自怨自艾道:“樊莞尔,周姝真,一个当今第一美人,一个在二十年前,颜色甲于天下,你爹的眼光真高,难怪会难入他老人家的法眼,哪怕见面了,一起喝茶,也是客客气气的,目不斜视。”
周仕苦笑不已。
女子笑问道:“你爹怎么不对董青青有念想?”
周仕仰头望向那尊对人间怒目的威严佛像,手指捻动珠子不停,轻声道:“我爹说一份美食,烫嘴不怕,烫得起了水泡都值得,但是注定会烫穿了肚肠的美食,再嘴馋,也莫要去碰了。”
那个负手而立的老人,听闻此言,扯了扯嘴角,环顾四周,轻声道:“走了,金身已经不在这边。”
绝色女子和周仕并无异议,也不敢有丝毫质疑,别看女子在口口声声“师爷爷”,十分娇憨亲昵,实则胆战心惊,生怕一个不留神,就要被老人拍碎头颅。周仕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父亲周肥,至多是一张可有可无的护身符,远远不足够成为真正的保命符。
一举一动都仿佛与天地契合的老人,跨出门槛的时候,脚步略作停滞。
只是这么一个不起眼的小动作,就让女子和周仕气息絮乱,胸口发闷,额头渗出汗水,停步站立不动。
老人又稍稍加快速度,跨过了门槛,走下台阶。
两个在江湖上已经赢得极大名头的年轻武学天才,又觉得气血疾速奔走,牵线木偶一般,情不自禁地跟着老人一起快步前行。
老人抬头看了眼月色,笑道:“这座南苑国京城,比起六十年前那次,有意思多了。”
身后两人视线交汇,都觉得大有深意。
夜凉如水。
陈平安从卧姿变成了坐姿,先是双手合十,跟三尊佛像告罪一声,莫要怪自己的不敬。
那个姓丁的老者,挺厉害的。
陈平安突然又侧卧回去,很快就有两道身影如缥缈青烟一闪而至。
好一对金童玉女,当下这位女子的姿色气度,比起那位脚踩木屐的女子,还要胜出一筹。
男子约莫三十岁出头,玉树临风,穿着古雅,冠冕风流,一身帝王之家的贵气。
他用醇正的京师口音笑道:“樊仙子,如你先前所说,这个丁老魔头性情果然古怪,刚才明明发现了咱俩,竟然都不出手。”
飘然出尘的女子,就像一株生长于山野的幽兰,容貌出众得不讲道理,寻常美人应该第一眼看到此人,都会自惭形秽,寻常男子甚至生不出占有之心,得有自知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