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目录
关灯 护眼
加入书架

权门 第163章 攫取政治利益的契机

存在税收违法行为。是追究法律责任人的基前提条件。

税收违法行为包括纳税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违法与征税主体即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的违法这两个方面。纳税主体的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税务管理制度的行为,以及偷税、抗税、骗税、欠税等行为。

不可否认,在国内当前的经济生活中,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各种避税行为可能有相当一部分已经越界,跨入了违法领域。那正好说明,税务工作的重心应该是打击包括跨越避税在内的种种税收违法行为。

颜晨辉记得他前世刚刚毕业的时候,曾经看过的另外一个关于税收的报道,说是自一九九五年到两千年。中国每个年度税收流失的绝对额均在四千亿元以上。一九九五年国内税收流失额为四千四百七十四亿元,当年税收收入为六千零三十八亿元,税收流失率高达百分之四十二。而到了两千年,中国税收流失额为四千四百四十七亿,当年税收收入为一万两千五百八十二亿。税收流失率为百分之二十六,减少了十六个百分点。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外逃资金大概是七百多亿元,偷税漏税金额至少五百亿元。

难怪老百姓说要想经商,全靠工商,要想致富,全靠税务。要想肥,靠偷税。

从国内媒体在2000年代对一些企业的暴利揭露来看,偷税漏税仍然是某些公司的一个获利法宝。可见,打击税收违法依然是重中之重!

在政府与企业进行避税与反避税博弈中。正好是进行税收法律法规完善的好时机。官方保守数字估计,跨国企业凭转让定价这一手段,使中国每年税收损失过了三百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