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大美女都不怕吃亏,我会怕吗?”叶天辰笑着坐上了摩托车。
金发大美女转身了一眼叶天辰,甜美的一笑。什么也没有说,开着车子扬长而去了。
这名金发大美女,正是爱丽丝,爱丽丝是美国情报特工组的组长,奉了黑巴马的命令,前往中华调查并杀掉叶天辰。抹掉他黑巴马,甚至可以说是整个m国的耻辱。
叶天辰并不知道,这名金发大美女,名叫爱丽丝,一点也不巧合的让他搭顺风车。却是m国的情报组组长,为的就是杀他而来。
爱丽丝一路上都跟踪着叶天辰。从川省开始就秘密的跟着,直到叶天辰受伤之后,到痊愈,都是隐秘的跟随,没有被任何人发现,就算是叶天辰都没有发现,不得不说这个m国情报特工组的组长,很有本事,也很厉害。
而对于叶天辰,爱丽丝已经可以确定了,这个坐在她摩托车后面的男人,正是那个大闹了华盛顿,横行无忌,气得黑巴马一口气摔几十个杯子的人,几乎被整个m国的高层所知道,引为了笑柄,特别是不站在黑巴马这边的人,肚子都要笑痛了,黑巴马怎么可能不火大,不想杀人。
当然爱丽丝身为m国情报组的组长,在二十多岁就坐到了这个位置,也绝对很不简单,不是一个鲁莽和冲动的人,她至始至终都记得托马斯的话,叶天辰的实力深不可测,千万不能够以年龄来断定和轻视,哪怕是爱丽丝身为m国情报组的组长,美貌和智慧并存,身手也是极其的强悍,也几乎不能凭她一个人的力量杀掉叶天辰。
所以爱丽丝选择了接近叶天辰,只有在接近叶天辰,让其完全没有防备的时候,再出手将其杀掉,才会水到渠成,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