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您不知道,大太太跟着大帅去陕西打白狼的时候,就去伤兵营照顾弟兄了。就连外科包扎还有护理的本事,也是大帅手把手教的呢。大帅懂得真多,就因为这些本事,我们鲁军在陕西少死了好多弟兄。这回在潍坊,也得靠这个本事,跟阎王爷眼前抢命。”
金曼云沉默了,在她看来,一身是血的伤兵,是那么的肮脏,也是那么的可怕。哪怕是被他们蹭一下,就要用半块香皂洗手才行。居然要去给他们护理,这意味着要接触那些恐怖的伤口,去摸那些污血,更要接触他们的肌肤。这……这怎么是大帅夫人干的活?
苏寒芝这个笨女人,她应该待在大帅府里,把自己打扮的美丽动人,从而留住丈夫的心。又或者像自己的母亲一样,参加上流社会的牌局、舞会,这才是一个大帅夫人该做的事。她怎么能……让自己和一些伤兵待在一起。那帮八辈子没见过女人的男人,跟他们在一起,实在太危险了。
更为不解的是,为什么赵冠侯对自己妻子这种行为不加干涉,反倒给予支持?是他对妻子的宠爱,到了可以任其为所欲为的地步,还是说,他早就厌烦了这个女人。正想让她发生不测,好合理的把她休掉?
她脑海里闪过许多念头,却不知道哪个才是正确的。最终做出决定“我要去看看伯母,你们帮我准备马车。”
潍坊本来就是个商业繁华的城市,街道宽阔,城市也很大。现在商人搬走了,但城市并没变的萧条,街道上到处都能看到身穿蓝色军装的北洋大兵。由于实施了军管,马车不能随意乱闯,好在女兵拿了大帅的旗挂在车头,所有的部队,远远的避开,没找麻烦。
战地医院设在车站附近,方便从前线下车的伤兵入住。这座医院是战前修建的,专门为开战做准备。医院很大,可此时,依旧显的拥挤不堪。在前线专门修了条临时铁路直通城里,就为方便运送物资和伤兵。
在前线虽然也设立了野战医院,但是条件和城里总归没法比。进行简单抢救之后,一部分伤兵,还是会送到后方来,得到更好的救治。
刚一下马车,金曼云的脸色就变的惨白。药水味与臭味还有血腥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种莫名的刺激气味,让她直欲做呕。阵阵惨叫声传来,让她以为自己到了屠宰场。
“我不想残废!我要我的手!”一个年轻人的惨叫声,离着很远就能传过来。刚走了两步,一只满是血污的手,朝金曼云伸过来,吓的她惊叫一声,差点瘫倒在地。那是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脸上血肉模糊,连五官都辨认不清。金曼云以为遇到了怪物,尖叫着跳起,挥舞着皮包乱打“救命!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