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方面,赵冠侯则强调罚款,或是以劳低罚,极大符合当前,大金国经济疲弱,国用不足的现实。乃至于房屋捐、土地捐、遗产捐等捐税的开发,让各省收入都有所增加的同时,无数人的切齿痛骂,也就在所难免。
就在新法推行不久,关东三省的交涉,也初步出了结果。扶桑与铁勒人订立了朴茨茅茨条约,算是黄种人在这种国际战争中,第一次战胜了白种人,开一代之先河。铁勒国内,已经出现暴乱迹象,铁勒沙皇只能调动部队平定叛乱,对于这场战争无意继续。而扶桑自己,也是元气大伤,光是在旅顺要塞外,就已经牺牲了无数铁血好男儿,再想作战,也是有心无力。
一如之前段芝泉所料,付出如此庞大代价的扶桑,自然不希望白白牺牲,其本意是将铁勒原有的利益转给自己。可是这一点,又为大金所坚决不能接受。几次拉锯之后,则最终敲定,南满铁路主路路权归扶桑(这是由铁勒签定朴茨茅茨协议时所写的内容,金国无权干涉),而南满的支路建设权,则为两家共有。金国有权在南满铁路开设支路,扶桑亦有权建设,具体建设时,彼此则需要商定。
另一收获则是安奉铁路,当初建立安奉铁路,是由于铁勒扶桑战争的需要,由安东修建铁路,直通奉天。大金并未讨要地租,当然,也未向扶桑提供工料费用。现在战争结束,金国自然要收回安奉铁路,扶桑则希望继续保有安奉铁路路权。
两下几次交涉之后,终究是扶桑在之前的战役里失血过多,现在需要修养生息,与金国交恶的话,恐关外复生变故,只能做出妥协。由金国支付一部分工料费用,将安奉铁路折价卖给金国,这一点于金国而言,也算是一场极大的外交胜利。
对比当日之马关条约,这次关外交涉,金国可说是一次翻身仗。国内舆论之中,总归也是褒多于贬,于朝廷清议之中,三省归还,也是一件极大的好事。
唯一的缺憾,就是徐菊人满腔壮志未抒,就被电旨招回,任民政部尚书,东三省总督则委了赵尔乾。如果仔细计算,则赵尔乾亦是替承振护印,一旦其在东北经营有成,承振便要去收割利润。
思念及此,徐菊人不由跌足一叹“千万积财,皆为权贵私囊。早知如此,还不如散给关外百姓,哪怕是发放给三军,也好过被那些权贵拿去逍遥快活。”经此一事,熟知内情的官员,于庆王固然颇为不齿,连带对于大金朝廷,心也渐渐冷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