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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军 第十八章 借艇割禾(三)

过去整个大酒缸这一片的人,都可以对菜农随意欺负,拿几根菜也是常事。可是今后,大酒缸的混混就对菜农有了保护义务,除了混混以外,其他人不享受欺压菜农之权力,如果还有人像过去一样想拿什么就拿什么,将被视同侵犯了混混在菜农领域的权益,必将受到沉重打击。除此以外,这些农人们在市场里卖菜,如果再受到欺压,大酒缸的混混,也有为他们出头找场子的义务。

至于给新军的那一份,就更不必说,袁道台在小站练兵,就是保护津门父老平安,作为津门父老中的一员,享受着洋枪队的保护,这待遇都赶上朝廷大员了,略微出点小钱作为佣金难道不应该么?谁如果对这个有反对意见,就是反对袁道台,就是反对新建陆军,凡是反对新建陆军者皆有土匪嫌疑,理应先行枪毙再详细调查。

一个丧权辱国条约的签定,背后往往藏着很多不可告人之秘密,丧权辱村的条约,也不例外。

辛各庄固然弱村无外交,可是这种条件一答应,老少爷们每月要交的钱比过去还多,这实际是很难通过的。但是辛长庆最终被说服的重要原因,固然有新军快枪的压力,但更大的压力,则来自赵冠侯提出的收入分配方案。

这些厘金将分成四部分,最大一部分,自然是上缴新军曹帮带,请曹帮带多多说项,让新军不要到辛各庄剿匪。另三部分,则是由大酒缸、小鞋坊、辛大庆三家均分。同时,凡是辛大庆的子侄,都可以享受减免厘金的权力,算是对他的优待。

辛大庆虽然号称是出来混事的,但收入其实也很有限,他这种人都是游手好闲之徒,对于伺候庄稼这种工作,没什么兴趣。村子里没有他抄手拿佣的空间,要想在城里靠混混吃饭,又没有这份硬骨头。平日里生活,过的其实也艰难的很,如果不是村子里刚好发生这种事,根本没人会想到有他这么一号。

即使成功解决这件事,免去村里卖菜的那份过路费,他也不过是收获一点谢意,外加一点小礼物,太多的好处,是落不下的。相反,倒是这个条约签定后,他就可以从乡亲身上提取一份固定收入,还能在村里买个好,于他而言,乃是一件极好的买卖。于是,就在状元楼的走廊之中,辛大庆一脸正气的背叛了自己的村子,成了混混在辛各庄的卧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