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个根本缺陷就是,如何去定义人?
一般形态的机器人至少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拥有类人形的机器人,典型就是真实伴侣了;
其次是拥有机械躯体的人;
以及其他。
拥有仿生人形的机器毫无疑问依然属于机器,只是外形看起来与人镜像,像真实伴侣就外表更是一模一样,但它本质依然是机器。
而拥有机械躯体的人,虽然他们可能没有经历生物学意义上自然人的生长过程,或者看起来并不像人,比如克隆人,但他们本质是人。
其他,比如人造人是有机生命体与机械的合成品。
而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所面对的要么是机器、要么是人。
甚至,如何去定义机器人?
如果是机器,那么“机器人三定律”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这是使用人类“语言”描述的一种“概念”,“机器本质的机器人”并不能理解“语言”,也不存在“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