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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义 第五十四章 好借前世兴田法

“这便是田产承包制,如此一来,庄户便可多产多得,岂不是踊跃而起?”郑屠微微一笑道。

吴之敏沉吟起来,过了半晌才道:“如此法子,好是好,那庄户在这三十年其间可允许买卖土地?”果然这吴之敏也有些门道,看出了一些端倪。

“买卖定然是不可,若是不承租了,便可退还与某,绝不容许买卖。某之所以为此,一则是使得庄户踊跃生产,二则是使得庄户离不开土地,只有将庄户留住,庄子才可大发展。”

吴之敏点头道:“如此一来,庄户自可踊跃耕种,而土地终究还是承信郎的土地,此法甚妙!”说罢对郑屠一揖到底。

郑屠奇道:“你这是为何?”

吴之敏道:“若是使得此法推行天下,只怕人人踊跃生产,天下民富国强,却不是利国利民之举?此乃国之大幸。”

郑屠吃他这般做作,不由笑骂道:“你这老儿,恁地扯甚么天下国家,俺如今不过经营一家庄子,哪的这般的用处?休要胡说。”

“日久自然见人心。”吴之敏起身,冲郑屠笑道,“日后之事,谁能说得好呢?”

郑屠不由摇头而笑,也不再与他胡言乱语。其实这所谓田产承包制,不过是后世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个翻版而已,郑屠拿来,不过是来提高庄户积极性罢了。却哪里有吴之敏说的这般的宏图大志?